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办案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对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办案车采购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办案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zh-024-gk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办案车辆采购。注:详细配置参数要求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合格。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 86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
4.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16 日00时00分至2017年 8 月 22 日23时59分。
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8 月 16 日至2017年 8 月 22 日。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 330 101 201 009 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1 日 上午9 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人:湛河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75-2863291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2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