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曹镇中学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变更通知与澄清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曹镇中学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8年2月8发布公告),现做如下变更!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曹镇中学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监理项目
2、采购编号:2018zh-005-gk
二、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5-2200551
现变更为: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5-7658013
(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原内容:
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26页:“合同实质性要求”三、结算价除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外,其它按照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优惠比例进行让利。
注:结算价=(根据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拦标价
现变更为:
结算价除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外,其它按照投标报价与最高投标限价优惠比例进行让利。
注:结算价=(根据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拦标价+不可竞争费
三、澄清内容:
(1)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3”和第一标段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3”中“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公章、法人章且项目经理本人签字的不更换承诺书)”中“法人章”应为“法定代表人印章”。
(2)第一标段招标文件中第25页:“8.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出示其建造师证和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澄清如下:联合体投标的,招标人邀请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投报的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议。其它联合体组成成员可以不派员参加。
四、其它内容不变
五、发布媒体
本变更与澄清通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六、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平顶山市湛河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平顶山市光明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5-7658013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鹰城广场西侧金石大厦610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37571566 0375-3382066
附件下载:变更公告-2.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