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规范场外评标项目的资料归档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场外评标项目评审结束后,第一时间将评标报告扫描件或电子版上传至中心邮箱。 采购类项目传至:pdsggzycgk@163.com; 工程类项目传至:pdsggzygck@163.com。
2、场外评标项目评审结束后,在电子交易系统中按照操作要求在“资料归档”环节上传以下资料:专家抽取表(专家名单)、专家签到表、业主代表委托书、评审打分表、质疑及回复、评标报告。
3、场外评标项目评审结束后,妥善保存开评标过程的全部音视频资料,并予线上完成“资料归档”的当天将音视频资料以光盘或u盘的形式送达中心相关业务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