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招投标业务启用电子保函事宜的通知
各招投标主体:
为进一步拓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提升营商环境,更好更快的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切实解决中小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制度性交易成本”过高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及《河南省工程保证制度实施办法 (试行)》(豫建〔2018〕14号)文件精神,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2019年12月19日起启用电子保函平台业务。
2019年12月18日
代理机构保函功能操作流程:
一:如项目需要进行费用收取,可在项目流程【资费定义】中设定支持保函收取:
二:项目开标结束后,可在【开标报价记录表】页面,通过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打印打印投标人保证金缴纳信息:
三:展示、打印投标投保证金缴纳情况页面
投标人电子保函办理操作流程:
一、申请办理
用户在交易系统中进入“网上报名”——“办理电子保函”功能页面。
二、保函办理申请
点击拟申请保函的项目“保函办理申请”按钮,页面自动跳转
“思创保函办理平台”,系统将自动处理相关请求,完成后显示
申请页面。
三、认真核对项目信息
四、选择承保人
选择承保人,填写办理保函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立即提交”
五、保费支付
提交成功后选择“企业基本户转账”进行保费支付,支付成功后等待承保人进行审核。
点击“我已完成转账,填写回执表单”
六、审核通过,保函办理成功
完成支付后可随时在“我的保函”页面查看办理进度以及下载电子保函。
(思创网联电子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