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关于平顶山市建设路沿线部分交叉口、湛北路沿线部分交叉口道路优化及湛北路(光明路-开源路)路段南侧人行道改慢车道工程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的委托,就平顶山市建设路沿线部分交叉口、湛北路沿线部分交叉口道路优化及湛北路(光明路-开源路)路段南侧人行道改慢车道工程施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建设路沿线部分交叉口、湛北路沿线部分交叉口道路优化及湛北路(光明路-开源路)路段南侧人行道改慢车道工程施工
1.2采购编号:PZC2017-3594Bjc-69494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湛北路路段及部分交叉口改造工程主要包括建设路与凌云路口、建设路与光明路口、建设路与迎宾路口、建设路与开源路、湛北路与光明路口、湛北路与迎宾路口、湛北路与开源路口、湛北路与劳动路口等八个路口及湛北路(光明路-开源路)段南侧人行道改建慢车道的交通优化建设。
2.2建设地点:平顶山市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预算金额为:18706500.00元。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2.5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计划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及在相关省级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页面或证明文件);
3.5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份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经过验收的,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未验收的,由业主部门出具工程完工的证明材料);
3.5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须一人一岗,具有合格有效网上可查询的岗位证书(提供岗位证书、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
3.6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及人员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开标时提供网页截图;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查询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7供应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网上可查的财务报告(报告上应有验证码),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途径及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3.9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充分的施工能力;投标单位需承诺如果在此项目中中标,必须保证项目经理及所配备的技术人员亲自与业主接洽,亲自负责项目的全部实施过程;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该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直接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0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11为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对于平顶山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平企联办【2017】4号文件”所通报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3.1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的人员(证明材料须附在授权委托书后):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5月至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交费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前,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竞争性磋商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供应商尽早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绑定工作。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1月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市管理处
联 系 人:岳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5-2633970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建设大厦10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2565678 0375-6105678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