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宝丰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道路洗扫车、洒水车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宝丰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道路洗扫车、洒水车采购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道路洗扫车、洒水车采购
1.2、采购编号:BFZC2017-AG-48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390万;
1.4、采购内容及范围:采购洒水车及道路清扫车一批,具体参数、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采购7吨洒水车12台
二标段:采购7吨洒水车2台,16吨洒水车2台
三标段:采购道路洗扫车1台,7吨洒水车3台
(一、二、三标段)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营该类项目范围且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7、投标人需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符合豫检【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故投标人在报名时需另外提供一套齐备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将被拒绝报名;
3.2、投标人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
3.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3.5、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0:30时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1、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10:30时整
5.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
人:宝丰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155886763688
地 址:宝丰县山河路与文峰路交叉口东北角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637510099
地 址:平顶山市新华路北段豫基城3号楼4单元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