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PZC2017-3208Bg-69108
2.3 交货地点:平顶山市;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 采购内容: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关于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包括动态称重系统、车牌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车尾抓拍系统、标志标线等。本项目投资额约为430万元。
2.6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完毕;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软件开发);
3.3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名字,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
3.4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人员。(投标单位与其签订有劳务合同,有效期内)
3.6投标人必须保证能与“平顶山交通运输执法信息平台”无缝对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12月 22 日至2017年 12 月 2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单元802室
4.3报名须知:
报名时须由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明及“3、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的所有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按先后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19 日 10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03750707
地 址:平顶山市湛南东路与沁园中路交叉口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390338 13323759189
邮箱:bjjhrzbf@163.com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东单元802室
2017 年 12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