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市政用车项目二次招标FDZB-F-2017-953

发布时间: 2017-12-11 12:29:3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市政用车项目

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市政用车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市政用车项目A包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购置市政用车项目二次招标

1.2招标编号:FDZB-F-2017-953

二、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A包一个标段包。

2.2招标范围:

A包:1洗扫车1台清洗车、1台高空作业车、1台多功能抑尘车、8台垃圾清运车、3台装载机、2台路面养护车、1台护栏清洗车。(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为生产厂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与主要采购内容相适应;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如为经销商须具有生产商提供的授权书。

3.2 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

四、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1211日至201712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同报名时间。

4.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5报名时须携带: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以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证件复印件两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注: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且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1510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35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18137573780

2017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