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平顶山市应河治理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平政文【2017】99号)批准实施。本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示范区管委会指定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开展。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2、采购编号: 2017-pxczc-17058
2.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2.5、回报机制:本项目属于公益性城市水系建设项目,项目自身不具备收费基础,故本项目的投资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即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包括可用性付费和运维绩效付费。
项目公司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完成项目投资、建设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需为本项目提供运营维护服务,通过获得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收回投资并获得合理回报。
2.6、项目概况:为改善平顶山市城区生态环境,促进平顶山市沿河旅游业发展,解决应河河道黑臭水体、调蓄能力严重不足等问题,示范区管委会决定对应河进行治理。本项目为应河治理工程,东西长约3.1公里,南北宽约100-250米,总面积约125万㎡,估算总投资105554.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5394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地点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北邻城区长安大道,南依应山、舒山,西起毛营铁路,东至应国墓地遗址公园。
(2)建设内容和运营维护内容
本项目为应河的河道治理项目,主要为本项目包含的河道及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维护。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场地铺装工程、景观小品构筑物工程、景观水电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等,具体如下:
(1)河道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和拓宽3.1km、2座滚水堰建设。
(2)绿化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两侧生态驳岸建设、河道两侧滩地植被修复、外围缓冲带建设等。
(3)道路及场地铺装工程建设内容为项目范围内的场地路、绿道、滨水栈道、车行道、停车场及硬化场地。
(4)景观小品构筑物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空中栈桥、人行石桥、人行钢筋混凝土桥、伞廊、喷泉水池、茶吧吧台、坐凳、标识牌、LOGO塔、入口景墙、文化雕塑、花台挡墙等。
(5)景观水电工程建设内容为项目的给排水工程和项目的电气工程。
(6)配套建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服务用房、卫生间、现状建筑改造、建筑外线等。
此外,建设内容还包括为建设本项目上述工程所需要的绿地整理、填方、挖方等土方工程。
本项目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项目涉及的河道治理工程、绿化工程、道路及场地铺装工程、景观小品构筑物工程、景观水电工程、配套建筑工程等的跟踪管护,具体内容详见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2.7、采购需求
(1)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8年(如建设期时间调整,合作期限也相应调整)。
(2)建设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05554.1万元;具体为工程建设费用41293.5万元,征地拆迁及过渡安置费5394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129.4万元,基本预备费2271.2万元,建设期利息3920.0万元。若政府有直接用于项目的专项资金,则从总投资中扣除该部分资金。
(3)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资本,中选的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平顶山市应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其中社会资本持股80%,应山公司持股20%。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合同》,负责项目融资以及后续的还本付息。
建设期内,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项目建设按规划、设计完成;在运营维护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设施的运营维护,并通过政府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收回建设及运营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回报。项目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所有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的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名单中。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公告期限):2017年 12 月 11 日0时0分整至2017年 12 月 15 日23时59分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 12 月 11 日0时0分整至2017年 12 月15日23时59分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投标保证金账户和帐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6)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3 日 9 时 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城区白龟湖生态保护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027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103758830 0375-2983909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