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7年度公交车辆采购
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本采购项目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7年度公交车辆采购,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于2017年11月24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论证公示于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30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为: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对该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1.项目概况:
(1)采购范围: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2017年度公交车辆采购,本次采购纯电动公交车300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交货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包组划分情况:3个包组:
第一包:10米系列空气悬挂纯电动公交车(150台)
第二包:10米系列板簧悬挂纯电动公交车(100台)
第三包:8米系列板簧悬挂纯电动公交车(50台)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
(3)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供应商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本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为准)
3.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
3.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3.3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2017年12月8日。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采购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采购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采购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尽早进行采购文件费绑定工作。
4.保证金
4.1保证金数额:
第一包: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 小写:¥500000.00元;
第二包: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 小写:¥500000.00元;
第三包: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 小写:¥300000.00元;
4.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1日23时59分前;
4.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104221(政府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4.4递交形式:
(1)保证金必须通过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缴纳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包组。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8.jhtml
5.其他事项
5.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采购文件费、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申请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采购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采购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采购文件
5.3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5.4规定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单一来源谈判时间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5.5废标项目重新采购时,必须按修改后的采购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单一来源谈判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下午14时30分,
6.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谈判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顶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梅园路
联系人:廖女士
联系电话:0375-2233893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
联系人:杨彪 张晓华
联系电话:0375-4995888 0375-499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