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储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储林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编号:SLZC2017-10-58-F10),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总投资额约为25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范围及设计条件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编制平顶山市石龙区国储林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作业设计说明书,设计面积10000多亩。
2、招标范围: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编制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供初步成果文件,30 日历天内组织专家评审(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7、项目其他编制要求:
7.1可行性报告及作业设计说明书应落实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政府采购政策。
7.2必须达到省级专家组验收评审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依《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河南省国家储备林项目管理办法
》第三章第十二条规定:需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和甲级工程咨询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书面承诺)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附设备图片及参与本项目的专业人员信息,格式不限);
5、有依法缴纳税收(2017年1-10月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本项目的专业人员社保费缴费凭证)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书面承诺);
7、信誉要求: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1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提供网上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通知书、合同。类似业绩是指: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9、业务发生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4.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日-- 2017 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凌云路佳田塞纳城雅苑4号楼3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17年12月1日-- 2017 年12月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800元/份,现金购买,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文档出售;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注:报名材料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的顺序用A4纸复印并胶装成册。本次报名需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附法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前来报名人员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人员身份证原件、证明类文件原件、单位证件类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可携带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对报名人所提供全部复印件进行原件核对并留复印件。所有投标人报名时均需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若提供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随时取消其报名资格。未按要求报名的,一概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石龙区政府采购网》、《河南
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农林水利和畜牧局
联 系 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18538690918
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明德路路东
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093813216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凌云路佳田塞纳城雅苑4号楼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