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34线叶县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G234线叶县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已由叶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叶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为叶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G234线叶县城区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采购编号:YZC2017-GB-273 项目编号:STZX(P)-2017-1123
1.3项目概况:G234线叶县城区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29.5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和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回报机制:
回报方式属于“政府付费”模式。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服务费。
控制合理利润率≤6.8%,折现率6.0%。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合作期限为17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如遇建设期调整,保持合作期限不变的情况下运营期相应调整。
2.2投资估算: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估算为人民币95839.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造价为59268.99万元,设备购置费703万元,其他费用24373.54万元(其中纳入本项目合作范围的征地拆迁费用为18903万元),预备费7591万元,保通费500万元,建设期利息3403.41万元。
2.3项目地点:河南省叶县境内。
2.4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3.3.1提供具有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3.2提供单家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证明,要求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3.3.3提供银行自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2月14日期间出具的企业银行对账单,要求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多个企业账户累加的,以银行出具的同一天对账单为准)。
3.4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在类似投资建设领域具有突出的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亿元的PPP项目业绩,以PPP合同原件和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8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企业自2017年1月份至2017年9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9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报名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
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切不可均为施工企业。
3.9.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至3.8项中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5和3.6项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4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 11月30日23时59分。
6.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2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政府审核意见
8.4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叶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叶县北水闸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荆先生 电 话:0375-8052761
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层东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0360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