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一高购台式电脑项目BFZC2017-AG-39

发布时间: 2017-11-14 18:30:05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宝丰一高购台式电脑项目


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关于宝丰一高购台式电脑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宝丰一高购台式电脑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资金已落实,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的委托,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名称:宝丰一高购台式电脑项目

2.2采购编号:BFZC2017-AG-39

2.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预算资金约125万元。

2.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5采购内容:台式电脑284台(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8交 货 期:2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要求,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以下材料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2014年度至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文件(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扣款回单或税局开具的凭据,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4项所要求提供的页面截图。

注: 以上材料除营业执照外,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原件,核对后退还。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2报名时间:20171115-- 201711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进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20171115-- 201711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1271030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第一高级中学

联 系 人:郭老师  

电 话:0375-7032166

地 址:宝丰县城东环路

代理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86628880 18637560688

联系地址:宝丰县平宝路中兴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