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玄武大道东环路至平叶快速通道及叶廉路广安路迎宾路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发布时间: 2017-11-13 14:58:21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叶县玄武大道东环路至平叶快速通道及叶廉路广安路迎宾路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叶县玄武大道东环路至平叶快速通道及叶廉路广安路迎宾路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叶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叶县玄武大道东环路至平叶快速通道及叶廉路广安路迎宾路文化路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1.2采购编号:YZC2017-GB-248 项目编号: STZX(P)-2017-1031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别是:叶县玄武大道东环路至平叶快速通道改建及叶廉路、广安路、迎宾路、文化路升级改造项目建设与合作期内的运营维修养护。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回报方式:政府付费

政府向项目公司购买本项目可用性产品(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维绩效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政府根据项目可用性绩效和运营维护绩效支付相应费用,即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

本项目控制合理利润率≤6.5%,折现率取4.9%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2年(含建设期两年)。合作期届满时,项目公司应与政府实施机构办理相关终止手续或双方依据适用法律重新协商延长事宜,在同等条件下,项目公司可以将优先获得项目合作经营权。

2.2投资估算:本项目的总投资估算为55272.99万元,总投资前期为估算值,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确认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数据为准。

2.3项目地点:河南省叶县。

2.4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5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提供单家银行对企业的综合授信额度证明,要求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3.4业绩要求:企业201411日以来具有PPP项目业绩,以PPP合同原件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供应商需提供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成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方,承诺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项目所在地与实施机构签署协议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8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报名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8.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8.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8.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切不可均为施工企业。

3.8.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7项中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53.6项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17 11 14 0000分整至2017 11 20 2359分。

6.2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提交截止时间:2017 12 7 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2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政府审核意见

8.4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3383999321

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

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层东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0360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