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17-11-02 14:55:31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咨询服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PXZC-ZX-2017042

2、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市区西北部,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点园区建设项目。工程预计总投资约15亿元,近期用地规模2.5平方公里,东至平郏路沿线,西至胡庄村,南至中平能化集团铁路专用线,北至莲花锤山。

2.2采购内容:平顶山市新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开发项目咨询服务,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采购范围:

2.3.1开展尽职调查,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调研,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对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拿出解决方案。

2.3.2编制项目初步实施方案、产出说明、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实施方案等其他内容;协助完成PPP项目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评审及其他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2.3.3制定PPP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2.3.4提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协助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全套项目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文件评审办法、PPP项目合同等;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审查、澄清与答疑、响应文件接收、响应文件评审等;协助采购人与社会资本谈判,完成项目采购;协助业主单位编制项目合同,包括PPP协议、股东协议、融资协议等,协助组建项目公司等工作,并协助完成相应的PPP合同签署等其他内容。

2.3.5全程参与采购人和候选社会资本谈判工作,就其间所涉及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等服务,降低项目未来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促进PPP项目顺利进行。协助拟定绩效考核办法;对项目风险进行预估,并制定相应的处理预案等内容。

2.3.6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相关咨询服务。

2.4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强制性要求。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服务周期:自本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签订日起至政府与社会资本方签订合同后项目公司成立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备承担本PPP项目咨询服务的相应技术、人员、设备能力;

3.4投标人20141月以来,至少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指基础设施或公共建筑领域的PPP咨询服务;

3.5拟投入该项目的其它主要人员必须满足本项目咨询服务需要,团队成员至少包含PPP中心法律专家一名、财务专家一名;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针对法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

3.7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2016年,新成立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

3.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单位承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如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报名无效或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及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并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113日至2017119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账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4.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项目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113日至20171123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24:00)。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12410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6、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375-2579996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18937566014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南环路西段朗润集团后院三楼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发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