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决算编制、项目审计、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决算编制、项目审计、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名称: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项目决算编制、项目审计、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2.2采购编号:BFZC2017-CG-71;
2.3建设地点:宝丰县肖旗乡;
2.4资金及资金来源:约120万元;财政资金;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4 个标段:
第一标段: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
第二标段: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决算编制;
第三标段: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审计;
第四标段:宝丰县肖旗乡等(二)个乡(镇)土地整治项目整理后土地的重估与登记。
2.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规定;
2.7服务周期:随施工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招标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3.3第一标段:
3.3.1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资质,及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 CMA资质认定证书。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
3.3.3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4参加报名的工程复核单位不得与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如发现存在隶属关系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合同(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的承诺书)。
3.4第二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造价师资格,且具有高级职称。
3.4.3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完成土地整理类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业务,单份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或工程竣工送审额度不低于8000万元的业绩(提供合同、成果文件、评价意见表,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第三标段:
3.5.1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
3.5.3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成果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第四标段:
3.6.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6.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测绘师资格。
3.6.3投标人2014年1月以来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6.4投标人须为纳入《河南省土地调查单位名录》的单位(提供网页截图)。
3.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时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时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以作证据留存,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须携带:
4.1各标段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由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7年1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现场网页查询,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票据凭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无重大安全事故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同时签字),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告及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原件。
4.2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注:(1)上述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2)各标段投标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及社保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11月1日至 2017年1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5.4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5.5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标段,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5.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1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333758699
联系地址:宝丰县为民路8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3500023 17603751333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君临天下A区4号楼1单元1503室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