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乡镇公务自行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宝丰县乡镇公务自行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一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该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详情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乡镇公务自行车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2招标编号:TLZB-C-2017-241
二、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400辆公务自行车及配套设施。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约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3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3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产品售后服务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单位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2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强制标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的检测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在开标及评标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规定的资料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4.3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4.5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养老证明)及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以上证件必须是真实有效,投标报名时需携带原件核查,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10 月 20 日上午10:30分整,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省宝州租赁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5-6335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1813563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