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关于执法办案中心一体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一体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一体化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BFZC2017-AG-3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内容:宝丰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一体化建设设备的采购与安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3、质量要求:合格
4、供货及安装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约300万元。
其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且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网上可查的财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和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或通信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拟派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人员:①投标人与之签订聘用合同;②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可查询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证明。报名时一并提交网络查询页面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查询电话,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
四、报名信息: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报名。
注:除上述报名资料外,投标单位报名时另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投标单位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纸质版,不出售电子版,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614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