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BFZC2017-CG-52

发布时间: 2017-09-07 22:57:1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规划局关于宝丰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宝丰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规划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招标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宝丰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

2.2 采购编号:BFZC2017-CG-52

2.3 招标范围:宝丰县主城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 信誉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满足近三年来在项目设计的工作过程中,未出现过因项目设计质量缺陷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发生,如有上述情况,投标单位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废标处理后果。

3.3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资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备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注册规划师职业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请于201798--20179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进行报名。

4.2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并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信誉承诺函;(4)资质证书(副本);(5)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 (7) 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自20171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注: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注册证外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

【另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发售:201798--2017914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92910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5-6570616

地 址:宝丰县西环路南段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1- 86628880 18637560688

联系地址:宝丰县中兴路与平宝路交叉口东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