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建设路长安大道等八条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建设路长安大道等八条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设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建设路长安大道等八条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设计
2.2 政府采购编号:PZC2017-1982Bjc-67882
2.3 招标编号:GXTC-1753060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约330万元
2.6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2.7 整治范围:
对建设路长安大道与湛南路、湛北路、凌云路、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新华路的局部路段进行综合整治。8条城市道路整治范围共计约59公里。
建设路长安大道整治范围东起兰南高速公路出入口(含收费站),西至平顶山高铁站,总长约42公里,重点涉及高新区、卫东区、新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路段涉及叶县与宝丰县。
湛南路、湛北路整治范围东起诚朴路,西至凌云路,分别长约6公里。
凌云路、光明路、中兴路、开源路和新华路的整治路段为建设路至湛南路。分别长约1公里。
为提升老城活力、着力改善老城生活环境,对建设路沿线贸易广场—稻香路长约10公里的路段进行重点整治。为下一步的道路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将开源路—光明路全长1.5公里长的路段作为示范段进行高标准打造。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和高级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申请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如为事业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人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地市级及以上城市道路综合整治设计类项目业绩;
3.6
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以本公告发布以后开具的为准);
3.7 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申请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磋商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申请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申请人网上报名、磋商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磋商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磋商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磋商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磋商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申请人尽早进行磋商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大写:肆万元 小写:¥40000.00元;
5.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23时59分前;
5.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104221(政府采购项目)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4递交形式:
(1)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申请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账户必须是已加入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申请人或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2)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8.jhtml
6.其他事项
6.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磋商文件费、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申请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2磋商文件费收取,交费绑定后才能下载磋商文件
6.3申请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6.4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24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6.5废标项目重新招标时,必须按修改后的磋商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8.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娄先生
电 话:3967156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南环路76号
邮 编:467000
联 系 人:杨彪 张晓华
电 话:0375-4995888 499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