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财政局关于宝丰县康牧100亩单元千头猪生产线工程三次招标公告
宝丰县康牧100亩单元千头猪生产线工程三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财政局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康牧100亩单元千头猪生产线工程三次
1.2采购编号:BFZC2017-BG-49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宝丰县康牧100亩单元千头猪生产线工程,主要包括两个猪舍、两个化粪池、管理房、消毒通道及仓库房和配套的设备、污水、采暖、给水、电气等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预算资金约130万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任职(拟任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及不更换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4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拟派公司五大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提供有效的相关专业岗位证书(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审计报告);并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拟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预算员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必须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可网上查询,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同时提交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
3.7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8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7年 8 月 28 日 -- 2017年 9 月 1 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场。
4.4投标人需提供无虚假资料承诺书: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报名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
4.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以上要求的证照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
4.6以上报名材料均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人员未能到场、资料准备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 28 日 -- 2017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 21 日9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兰先生
电 话:0375-6515622
代理公司: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1503689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