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局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BFZC2017-AG-22

发布时间: 2017-06-21 14:26:5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公安局关于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局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局2017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

1.2、采购编号:BFZC2017-AG-22

1.3、资金及来源:约68万元,财政资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A包:RFID射频全智能一体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套

B包:台式电脑及打印机一批

(规格技术参数及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交付使用;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年),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须提供所投物证管理系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须提供物证管理系统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须包含对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的检测合格内容;(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6、须提供所投物证管理系统的生产厂家必须为公安部2016年公安部采购中心入围企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7、为保证物证安全管理,物证室建设要求具有异形物证电子围栏,投标人须提供异形物证电子围栏的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8、具有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提供2014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5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彩页);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1、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B包: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年),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台式电脑、打印机)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具有项目所需货物的供货能力,提供2014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3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一份(含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原件及网上中标公示彩页);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到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将被拒绝报名。

3.2报名时间:2017622日至20176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3.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622日至20176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

3.4、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7219:00时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177219:00时整

5.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宝丰县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5-364614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6375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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