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七期新增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前端和后台设备采购项目BFZC2017-AG-23

发布时间: 2017-06-23 14:26:55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七期新增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前端和后台设备采购项目的

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七期新增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前端和后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七期新增红绿灯及电子警察前端和后台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采购编号:BFZC2017-AG-23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主要包含新增部分路口的智能信号灯、电警抓拍、卡口抓拍等前端设备及对现有智能交通平台升级扩容等,预算金额约692万元人民币,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及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应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4投标人应为具有生产资格的生产商或该生产商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经销商;为保证产品性能和质量,经销商所投信号灯、信号机、电警及卡口抓拍单元、前端管理平台、信号检测装置、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升级等产品须具有生产(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5所投抓拍单元应符合GB/T28181-2011 《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GB/T28181-2011检验报告;路口管理设备需提供3C强制认证证书、公安部授权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及性能的型式检验报告及符合GB/T28181-2011检验报告;信号检测装置提供公安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及性能的型式检验报告;

3.6投标人所投电警、卡口设备无需二次开发可实现与现有交通管理平台无缝对接、互联互通(出具厂家对接承诺函或针对此项目的对接证明);

3.7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1714的社保证明;

3.8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由宝丰县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3.9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须知:

4.1报名条件: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第3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它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前来报名(授权委托人不到场,或资料不齐全者报名拒绝接收);

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4.2报名时间:2017626--2017630日(每日0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招标文件售价:500/份,不提供电子版。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5.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与报名同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720日上午9:00 点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宝丰县迎宾大道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63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中央花园茶城17号楼1单元1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383889 18837521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