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重点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BFZC2017-AG-18

发布时间: 2017-05-15 14:26:4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宝丰县环保局关于宝丰县重点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环保局的委托,宝丰县重点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宝丰县重点乡镇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7-AG-18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A包: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监测设备采购

B包:环境质量自动监控建设项目监测专用站房建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1、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有效的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须为主要仪器(PM10颗粒物监测仪、PM2.5颗粒物监测仪)生产厂家或销售代理公司(销售代理公司应持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经营许可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前五年内,在环境监测运维服务活动中未发生过数据弄虚作假行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5、持有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包: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临时执业证)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中级职称证及在相关省级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页面或证明文件)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报名、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中级职称证及在相关省级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页面或证明文件)。

6、投标人自201411日以来承担过的类似工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及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彩页)。

7、提供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可查询的财务审计报告)。

8、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201612月至20174月)以来投标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提供查询页面或查询途径),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9、持有企业所在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报名结束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10、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以上要求的证照、人员应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可查询,提供网页截图,同时还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持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料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备案(复印件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的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概不予受理,将被拒绝报名。

3.2报名时间:2017516日至20175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

3.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7516日至201752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北京时间)

3.4、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纸质,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6610:30时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要求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5.1、开标时间:20176610:30时整

5.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丰县环保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561732280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1863751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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