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高新区市政道路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发布时间: 2017-07-17 16:56:28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顶山高新区市政道路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本采购项目平顶山高新区市政道路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环保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平顶山高新区市政道路与配套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

社会资本采购

1.2采购编号:GXQ2017-016g 项目编号: STZX(P)-2017-0713

1.3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共包含九条道路工程和配套工程,分别是:东一环路工程: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总长3200米;开发二路续建工程: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控制线宽50米,总长2500米;开发路续建工程:道路红线宽度为60米,控制线宽100米,总长1300米;南一环路(天源路-许南公路)道路工程:全长约4250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轻工路(高新区段)道路工程:道路长度为5518.514m,标准路段红线宽30m,为次干路;神马路(湛南路-南一环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2487.342m,标准路段红线宽60m,为主干路;天源路(湛南路-问津大道)道路工程:道路全长4486.389m,标准路段红线宽50m,为主干路;问津大道(东环路-许南公路)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632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新南环路(许南公路-神马大道)道路工程:道路全长约1820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高新区给水工程:新建供水管网63.02km

合计道路全长31.88公里,供水管道63.02公里。

1.4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1.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6回报方式:

本项目属于非经营性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每年政府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向项目公司(SPV)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即政府为购买本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产品)以及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而向项目公司(SPV)支付相关费用。

控制合理利润率≤4.9%

二、采购需求:

2.1项目合作期限:15年(含建设期,其中道路工程建设工期1年,给水工程建设工期3年)。

2.2投资估算: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投资估算为人民币129787.23万元

2.3项目规模:包含九条道路工程和配套工程,其中道路全长31.88公里,供水管道63.02公里

2.4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2.5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2.6其他采购需求: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申请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

3.2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

3.3.1提供具有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要求连续三年财务报表均为盈利且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3.2提供单家银行对企业的授信额度证明,要求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

3.3.3企业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以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为准;

3.3.4提供银行自2017718日—2017731日(同报名时间)期间出具的企业银行对账单,要求存款余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多个企业账户累加的,以银行出具的同一天对账单为准)。

3.4业绩要求:企业201411日以来在类似投资建设领域具有突出的业绩,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的PPP项目业绩,以PPP合同原件和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6供应商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7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如有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如成为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方,承诺由我公司法定代表人到项目所在地与实施机构签署协议书。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8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企业自20171月份至20176月份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证明。

3.9本次招标采购接受联合体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报名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9.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9.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切不可均为施工企业。

3.9.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8项中的所有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3.13.53.6项要求。

四、资格预审方法:合格制。

五、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时间:2017718日至2017731日。

6.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6.3资格预审文件出售及获取方式:

1)资格预审文件出售时间:2017718日至2017731日。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潜在供应商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资格预审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资格预审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潜在供应商尽早进行资格预审文件费绑定工作。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提交截止时间:2017815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7.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办公楼七楼,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项目资料目录

8.1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2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财政部门意见

8.3项目正式实施方案政府审核意见

8.4其他相关审批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平顶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环保局

地 址:平顶山高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种先生 电话:0375-3987621

10.2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

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九层东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20360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