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及编号:
1.1项目名称:鲁山县民政局关于空调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LZC2017-Ag004
2.变更内容:
2.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2日9时00分。
2.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5分 企业业绩:4分 其他要求:16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2.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 |
投标货物质量规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质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合理加分,最多加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不影响实质性响应每处扣1分,本项扣完为止; |
货物设备清单清楚详尽,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齐全 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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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所投产品具有自主创新工程体系建设的国家奖项的得3分,所投产品具有夏热冬冷地区建筑冷热湿一体化高效处理技术与装备的国家奖项的得3分;所投产品获得中国节能减排奖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最多9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及经销商公章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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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所投产品市场占有率高,产品先进成熟,是市场上主流成熟产品,为知名品牌的,投标人有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的,国家知名品牌得2分,世界知名品牌得4分,其他不加分,同时具备的以最高项得分为主。最多得4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及经销商公章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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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产品厂家资信等级为AAA级的得 2 分,AA+或AA级的得 1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厂家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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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详尽、合理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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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5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5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5 注: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并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2.2.3 |
企业业绩(4分) |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同类项目业绩50万(含50万)以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得2分,满分4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原件,以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
2.2.2.4 |
其他要求16(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24小时本地服务,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6小时赶赴现场处理故障,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或解决问题的,为了不耽误用户的正常使用能够提供货物零部件或整机供用户使用的,)得5分; (2)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有专业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详细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售后服务地址电话)的得3分; (3)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包括设备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维修等承诺,包括免费维保期的时间、有偿服务的价格,质保期后,能够提供终身免费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5分;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标书制作规范最多得3分;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但不影响到实质性响应,评委根据情况酌情扣1-2分。 |
现变更为: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 企业业绩:2分 其他要求:18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1.1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30分) |
投标货物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参数要求,得16分;投报产品与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参数每项正偏离加1分,最多加6分,负偏离每项扣1分,最多扣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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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设备清单(附件、备品备件)清楚详尽2分,产品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齐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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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详尽、合理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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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5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人采购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 注: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不参与投标报价得分的计算。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质询,并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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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
企业业绩 (2分) |
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空调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价30万以上),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注:开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原件为准,未提供原件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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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
其他要求(18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详细、合理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24小时本地服务,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6小时赶赴现场处理故障,如果不能及时维修或解决问题的,为了不耽误用户的正常使用能够提供货物零部件或整机供用户使用的,)得5分; (2)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地区(平顶山)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有专业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详细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售后服务地址电话)的得5分; (3)质保期内、外服务承诺(包括设备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负责维修等承诺,包括免费维保期的时间、有偿服务的价格,质保期后,能够提供终身免费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等)5分;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标书制作规范最多得3分;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有偏离,但不影响到实质性响应,评委根据情况酌情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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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多家代理商代理一家制造商的产品参加投标如何计算供应商家数的复函(财办库【2003】38号):如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本项目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代理商参与投标,则以报价最低者为有效供应商单位参与评标,如报价相同则以开标现场签到的先后顺序最先签到者为有效供应商单位参与评标)。
2.3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空调技术参数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
挂机空调 |
功能 |
冷暖 |
394台 |
定频 |
是 |
||
匹数 |
1.5P |
||
制冷量(W) |
3300W |
||
制冷功率(W) |
1005 |
||
制热量(W) |
3630 |
||
制热功率(W) |
1010 |
||
循环风量(m³/h) |
600 |
||
能效比(全年能源消耗率[W·h/(W·h/)]) |
3.28 |
||
额定电压/频率 |
220V-50Hz |
||
最大输入功率(W) |
2450 |
||
最大输入电流(A) |
11.0A |
||
电辅热输入功率(W) |
1000 |
||
制冷剂名称及注入量(Kg) |
R22 1.20 |
||
气候类型 |
T1 |
||
防水等级 |
IPX4 |
||
防触电保护类别 |
I |
||
(室内/室外)质量(Kg) |
11/36 |
||
(室内/室外)外形尺寸(宽*高*深)(mm) |
室内机:844*300*183 室外机:848*540*320
|
现变更为:
空调技术参数
货物名称 |
技术参数 |
采购数量 |
|
挂机空调 |
功能 |
冷暖 |
394台 |
定频 |
是 |
||
匹数 |
1.5P |
||
制冷量(W) |
3250W-3280W |
||
制冷功率(W) |
950-1000 |
||
制热量(W) |
3600-3650 |
||
制热功率(W) |
1000-1050 |
||
能效比(全年能源消耗率[W·h/(W·h/)]) |
3.26-3.28/3级 |
||
电辅热输入功率(W) |
1000-1040(PTC) |
注:对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质量、档次、水平的参照,投标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档次、技术、性能的产品参与投标。未注明的规格应符合国家有关行业标准。
2.4原招标文件内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
|
所投标段 |
|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交货期 |
|
投标质量(质保期)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项目名称 |
|
产品品牌与型号 |
|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 小写: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天 |
交货期 |
|
投标质量(质保期) |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2.4 投标保证金缴纳延期至2017年3月22日前24点。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3月22日9时00分。
所有涉及上述内容均做如上修改,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