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6-12-20 15:40:35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一. 招标条件

《平顶山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招标人为平顶山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编制工作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PZC2016—7116Bj—65468

2.2项目名称: 《平顶山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2.5招标范围:全市4县(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1市(舞钢市)4区(石龙区、卫东区、新华区、湛河区)

2.6采购资金:40万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评价三星及以上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开标时提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委托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留存)。

4.2出售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1日—2016年12月23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8:30—11:3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购买谈判文件时请委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4.3 报名及出售谈判文件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11室。

4.4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8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

联 系 人: 于先生

联系电话:0375-2596038

 

行政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375-2596037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70号院(鹰城广场对面)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经理

联系电话:0375-3508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