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丰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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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965 | |||||||||||
2、项目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2024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9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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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互联网安全准入及附属设备、智能材料流转云柜、档案密集架、办公设备、中心机房电源动力柜等 ; 5.2、交货期: 20 日历天; 5.3、质保期: 1 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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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需作出自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约定提交相关材料的承诺,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约定,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扫描复印件或电子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9月06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 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2.各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宝丰县人民法院 | |||||||||||
地址:人民路与山河路交叉口西侧180米路北 | |||||||||||
联系人:孙先生 | |||||||||||
联系方式:1378320621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希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中段132号五一路办事处楼407 | |||||||||||
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6161678 1993750784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 |||||||||||
联系方式:199375078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