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603号】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数字化视频监控日常维保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25 12:44:03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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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数字化视频监控日常维保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新采磋商-2024-16
2、项目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数字化视频监控日常维保费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9,000.00元
最高限价:449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4603号-1 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数字化视频监控日常维保费项目第一标段 449000 449000 449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2024年数字化视频监控日常维保费项目,维保区域为开源路以西、平安大道以南、凌云路以东、湛北路以北区域内约224台的数字化视频监控设备。保证视频监控机房硬件、软件以及配套设施、平台日常使用和运维;前端线路和设备故障及时修复(无法取电点位加装太阳能供电);设备丢失或损坏且无法修复及时加装、更换(设备更换率不低于10%);前端224个摄像头日常使用中所产生的电费(摄像头点位详见采购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5.5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内容要求);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养老保险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
3.6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日期在公告日期之后);。
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采用资格后审。
注: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在采购期间,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42438.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fwzn/index.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各供应商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新华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2005462474w
联系方式:0375-7666036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平顶山市新华区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迎宾路交叉口南100米路西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1770375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靖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西玛大道55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03902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80390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