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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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704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管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94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94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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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服务内容: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和专业技术区占地面积47963.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673.83平方米。其中,主楼建筑面积22266.89平方米,地上6层,建筑面积15707.26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6559.63平方米;干警食堂等地上2层,建筑面积1606.94平方米;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办公室办案用房两栋,地上2层,每栋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共800平方米。大院设前后两个门岗,实行24小时值班。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及内容包含服务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服务,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维修服务,设备日常运行管理与维修(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电梯设施、人防设施维护、体能训练设施维护、会议音响灯光系统、安防报警及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负责24小时人员、车辆出入查验,地下停车场管理、院内外地面停车场管理,公共秩序维护管理,以及卫生消杀、隔油池、化粪池清掏、垃圾清运,会议服务保障和防洪等其他突发事件应对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3年。 5.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截图);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投标人的上述查询项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投标人)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承诺函(注: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则无需提供分包承诺函,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不见面开标”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 2、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603J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监督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671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371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菊香路与长安大道交叉口东160米 | |||||||||||||||
联系人:杨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29705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 |||||||||||||||
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21900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 |||||||||||||||
联系方式:15238296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