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542号】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5 18:23:56 发稿人:财政厅信息来源:本站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4-28
2、项目名称: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530,181.94元
最高限价:9530181.9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平公资采2024542号-1 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 9530181.94 9530181.9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郏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相应的软件硬件系统,执法办案系统、定位系统、监控系统、信息采集系统、财物管理系统、案件管理系统、审讯系统、审判系统、门禁系统、合成作战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显示系统以及办案办公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供货及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5.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5.6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中及技术参数中的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及安装调试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26096.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114104250054921046
3、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4、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5、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公安局
地址:郏县行政路东段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3640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启蒙路24号院
联系人:郭晓曼
联系方式:03753383788、150938572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晓曼
联系方式:03753383788、1509385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