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4264号】平顶山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基础平台部分)-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15:39:00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公资采2024264号】平顶山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基础平台部分)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RDZX-2024-0302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基础平台部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600000.00元,最高限价:2160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平顶山市大数据运营管理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基础平台部分)

21600000.00

2160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中枢、三中心、N 应用、一入口的建设,包含数据中台,大数据基础平台,视频汇聚共享平台,数据湖仓,综合指挥调度平台,数字驾驶舱,数据共享开放中心等数据集成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服务地点: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5.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5.5、维保期1年项目整体免费维保服务。(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7、标包划分: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全部建设内容。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7、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函)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

注:1、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0401日至202404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0422092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04220920(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2、各投标供应商可凭借CA数字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系统内进行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各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可针对在线质疑(异议)、投诉进行在线答复。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能够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3.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监督单位:平顶山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779412219M
联系人:穆士宽联系电话:0375226637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复兴路与菊香路交叉口东方今典产业园18号楼

联系人:芦胤波

联系方式:03752226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方式:1306449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女士

联系方式:1306449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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