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叶县2023年田庄乡联村共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吨包加工厂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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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叶财磋商-2024-12 | |||||||||||||||
2、项目名称: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叶县2023年田庄乡联村共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吨包加工厂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992,631.81元 | |||||||||||||||
最高限价:992631.81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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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地点:叶县。 (2)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建筑高度6.5米,室内外高差200mm。厂房部分为门式钢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标高 1.2m 以上采用双层压型金属板复合保温外墙,1.2m以下采用240厚非粘土烧结多孔砖。屋面为双层压型金属板复合保温防水屋面,及配套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设备等。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发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 期:15日历天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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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以下对应材料之一:1)若为中小微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2)若为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只需提供叶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3.5.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5.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3.5.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②、投标单位须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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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2月09日 至 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交易主体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售价: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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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2月2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叶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 (2) 监督单位:叶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3)统一信用代码:1141042200548215XM (4)联系电话:0375-2316208 (5) 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6)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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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叶县田庄乡人民政府 | |||||||||||||||
地址:平顶山市田庄乡政府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177039052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君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郑港七路北侧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83751137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188375113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