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测量、勘查设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测量、勘查设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 5日9时 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MR21-ZB-20
2、项目名称: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测量、勘查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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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测量、勘查设计) |
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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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内容:卫东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勘查测量、勘查设计)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5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和测绘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完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税收和社保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需提供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 至 2022年 1月 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月 5日 9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1 月 5日 9 时 4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本次开标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卫东区地质矿产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3899996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0546745-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东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安路中段30号院卫东区住建局6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770375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平顶山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新城区蓝湾国际东一单元8楼西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0375-3388693 133837537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0375-3388693 13383753709
2021年 12 月 23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与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pdf版电子投标文档(本项目不提供)。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pdsggzy.com/ywpt/)。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