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1329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2-12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平公资采20231329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1日

4、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控制价:980000.00元

2.4、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2.4.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是应用于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业务办理场景,“一站式”提供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事项登记及认罪认罚办理情况查询分析的检察办案智慧辅助软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2.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4.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4.4、招标范围:(1)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线办理系统)(2)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离线办理系统)采购。

2.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6、质量要求:合格。

2.4.7、交货期:20日历天。

2.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

单位

平公资采20231329

1)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线办理系统)(2)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离线办理系统)采购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13层东塔131308

956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见附件

 

四、评审专家名单

梁俊伟、刘红伟、孙芳、丁建利、王宏伟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精神,豫招协【2023】002号文。成交单位直接缴纳给招标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199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1)。 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 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无)。 5、根据评标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6、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8、监督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671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371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华诚蓝湾翠园南侧约130米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616  189375887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方式:18937588700

 

 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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