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31295号】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控制价:980000.00元
4、招标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项目概况:平顶山市检察机关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管理软件采购项目是应用于检察机关认罪认罚业务办理场景,“一站式”提供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认罪认罚事项登记及认罪认罚办理情况查询分析的检察办案智慧辅助软件。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4.4、招标范围:(1)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在线办理系统)(2)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离线办理系统)采购。
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质量要求:合格。
4.7、交货期:20日历天。
5、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终止原因
本项目因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需要调整,故终止,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中标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2、监督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005452671A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5-2970371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华诚蓝湾翠园南侧约130米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5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凤凰路市第三人民医院西1000米路南
联系人:姬先生
联系电话:0375-2288616 18937588700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