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2-25 发稿人:本站编辑浏览量: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HZHB-2022-003    

2、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0214

5、评审日期:20220225

二、项目概况、地点、标段划分、服务期限、服务质量

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服务配备人员至少应包含厨师、切配菜、面点师、食堂保洁、洗碗工等。食堂用餐人员约253人,每月服务费最高限价为6.5万元;

2、项目地点:平顶山市;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

5、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1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餐饮服务,服务配备人员至少应包含厨师、切配菜、面点师、食堂保洁、洗碗工等。

河南省祥云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苑安居新村23号楼1单元3

774000.00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约定服务起始之日起一年

合格(符合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和现行行业标准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四、评审专家名单:谢关亭、樊晓燕、乔春玲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相关收费标准收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金额为154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2、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3、供应商响应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4、中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5、根据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省祥云阁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联 系 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512

2、监督部门:河南省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处

  址: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翠竹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2970371

3、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5238296983

                                       20220225

 




附件下载:附件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总分排序
                 附件二:各评委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
                 附件三:中标人投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