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滨河大道交通信号灯-结果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ZC2021-Bg115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滨河大道交通信号灯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月17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
2.采购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采购内容:鲁山县滨河大道交通信号灯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直至交付使用的全部工作及售后服务、设备运维服务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及安装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7.质保期: 1年;
8.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供货及安装期限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中标金额 |
1 |
河南省新乡市新星交通器材有限公司 |
河南省获嘉县城西立交桥 |
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完毕 |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
1年 |
1828669.00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李晓鹏、张海霞、朱琳、许天恩、王星(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计取,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费2775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公示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中标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3、各评委委员会成员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4、投标人投报业绩【见附件三】;
5、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部门及代码:鲁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组织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鲁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78323269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基润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537563069
地 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康达彩虹小区1号楼9楼92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537563069
附件下载:附件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
附件二: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
附件三:项目投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