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安排第十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一期)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2-173
2、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预安排第十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一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月1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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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1、鲁山县瓦屋镇大潺寺村平板桥及护堰建设项目。2、鲁山县瓦屋镇耐庄村雷音寺组护路堰建设项目。3、鲁山县瓦屋镇石门村蓄水池及配套建设项目。4、鲁山县瓦屋镇烟洞岭至耐庄村通村路修复项目。5、鲁山县瓦屋镇耐庄村护堰建设项目。6、鲁山县瓦屋镇瓦屋村道路及护堰建设项目。 |
河南伟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赵村镇财税所院内一楼 |
113510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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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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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预安排第十九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修建瓦屋镇洪涝灾害水毁项目(一期)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范向阳 |
豫24113182853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马莉、穆士宽、张桂英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20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2年1月13日至2022年1月13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监督部门:鲁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电话: 0375-5057526
3、否决投标情况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河南省港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浩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未提供中小企业有效声明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13939955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誉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街道沁园小区38号楼1604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317653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8317653523
2022年1月12日
附件下载:附件一: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
附件二: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
附件四: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附件三:项目投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