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城市管理局采购环卫保洁设备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LZC2021-Bg114
2、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环卫保洁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月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电动保洁车:150辆;小吸扫车:1辆;大吸扫车:1辆,安装、调试及售后等采购相关服务。
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1年;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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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环卫保洁设备 |
河南亿升环卫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
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黄陵镇黄陵村99号 |
1269890.00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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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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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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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慕园、罗永旭、王玉焕、谢念东、姜文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货物类标准由中标单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8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济宁宏迪车业有限公司报价审查未通过。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鲁山县鲁平大道西段司法大楼十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方式:1383756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219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2193699
日期:2022年1月7日
附件下载: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
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
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
项目投报业绩(无)
报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