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二次)澄清公告
(STZX(P)-2017-0602-B01)
各投标单位:
1、省道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PPP项目原招标文件P61页“评审方法前附表”财务及资信评审第1项内容:1、企业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80%得4分,≤80%且>75%得4分,≤75%得6分。(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现将此项修正为:1、企业2016年度资产负债率大于80%得4分,≤80%且>75%得5分,≤75%得6分。(以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2、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澄清时间不足的,招标人应当按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本次修正内容对投标文件编制无影响,故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单位:平顶山市公路管理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