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53号】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04 17:22:2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公资建202453】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项目代码2205-410425-04-05-561283】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12-55

2、项目名称: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EPC)及监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估算金额:3700万元,最高限价:3700万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1

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设计费费率:2.1%

施工费费率:100%

设计费费率:2.1%

施工费费率:100%

2

2

监理标段

监理费费率:1.76%

监理费费率:1.76%

  1.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内容:郏县知青园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主要涉及知青园景区及周边的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具体如下: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主要建设智慧停车场 7500㎡,综合游客接待中心1300㎡,4A级公共卫生间 600㎡,旅游产品展示中心1300㎡,管理用房1200㎡,旅游观光游览车 6 辆。同时对广阔大道知青文化商业街区进行基础设施改造和街区景观改造。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5.4、第一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有关的工程修规文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及后期服务工作、建筑施工总承包(包含所有建安工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各单项工程范围以后期经审计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第二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有关的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包括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环保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等工作。
    5.5、第一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各项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二标段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监理管理等的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5.6、第一标段计划工期:总工期 10个月(含设计阶段)。
    第二标段服务期:施工阶段、采购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
    6、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10 个月(含设计阶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EPC)标段):
    3.1.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3、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1)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3)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文件有要求的资料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办理。
    3.1.4、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 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3、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监理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5、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
    《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
    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
    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5日至2024年0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投标人下载文件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1 月 2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01 月 25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注: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郏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5005492139Q
    联系方式:0375-5162686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正文。(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文化大道171号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方式:135695783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河南汇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会中心A座1607-1608
    联系人:魏灵萍
    联系方式:18638205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灵萍
    联系方式: 18638205772         
     
     
     

 




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