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3114号】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个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16 15:20:19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本站

【平公资建2023114号】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个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个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669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SJW2023-ZZDL-02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个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58252.03     最高限价:5358252.03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元)

包最高限价

(元)

1

1

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5个税务分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5358252.03

5358252.03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平顶山市鲁山县鲁平大道东段;

5.2、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专项资金,已落实;

5.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建筑工程施工包总承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5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01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7、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51700分整至2023652359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24时)。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3、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和下载招标文件,不接受其它形式。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669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66940(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和《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ggzy.pds.gov.cn/tzgg/48949.jhtml)。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应“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监督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纪检组、法制股、财务管理股

联 系 人:许女士 赵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7233613 15993508788 0375-733361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MB1950729Q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人信息

    称:国家税务总局鲁山县税务局

    址:平顶山市鲁山县

联 系 人:史先生

联系方式:139375703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东晟嘉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健湖智能产业园3号楼3n02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方式:0371-55677368

 

温馨提示: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 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 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pds.gov.cn/ywpt/)。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