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4315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第一标段)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HZX-08-02。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十二矿周边区域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二期。
3、首次公告时间及发布媒介:2024年8月21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第一标段最高投标限价。
2、更正内容:
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一、设计费报价采用综合投标费率(%)进行报价,供配电部分设计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1.1%,供水部分设计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1.1%,投标人设计费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注:本次报价包含所有设计费用、变更费用等。
二、施工建安费报价采用综合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100%,投标人施工建安费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工程结算价=(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现变更为:
一、设计费报价采用综合投标费率(%)进行报价,供配电部分设计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2.0%,供水部分设计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2.0%,投标人设计费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注:本次报价包含所有设计费用、变更费用等。
二、施工建安费报价采用综合投标费率(%)进行报价,招标控制价为最终结算施工建安费的100%,投标人施工建安费报价等于或大于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投标(投标费率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
工程结算价=(按照相关定额计算的费用-不可竞争费)*综合投标费率+不可竞争费。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3390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0400F737105200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5-8988121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东环路北段山水文苑小区47栋楼19号商铺
代理机构:晟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18838165212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凤泉区耿黄乡西玛大道456号新乡市科创孵化园4110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