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绿化工程)SLZC2018-01-07-G09

发布时间: 2018-02-05 20:30:03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关于石龙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石龙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绿化工程)已经平龙发改【20172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绿化工程)

2.2采购编号:施工标:SLZC2018-01-07-G09;监理标:SLZC2018-01-08-F06;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总预算金额约为816.14万元,其中施工标控制价为734.642579万元,监理标控制价为9.79368万元。

2.4工程概况:沿宝石快速通道两侧2米范围内绿化,土地整理,铺设路缘石;

2.5建设地点:宝石快速通道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施工标及监理标;

2.7工期及监理期限:施工标:100日历天;监理标:施工工期及养护期

2.8质量要求:施工标:合格标准;监理标: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2.9招标范围及内容:施工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监理标:石龙区生态廊道建设提升工程(第二标段绿化工程)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署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有变更争议部分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豫建建〔201523号)进行处理);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专业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可查询页面截图);

3.1.5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提供网页截图);

3.1.6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1.7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及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人员: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务合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1.8投标人须提供自201411日以来承担过7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一项,(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2监理标: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2.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总监应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务合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关系证明(须提供2017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不低于六个月的可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若因系统故障不可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投标人必须持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3.5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网页截图)。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82 6 日 至20182 11 日,上午83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阳光奥体七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500/份、图纸500/份;监理标:500/份。售后不退,不出售电子版。

4.3、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相关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313日上午9:3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民路18号)。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7、相关单位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937573186

地 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10

招标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375—6186606

电子邮箱:chengjianpds@163.com

本次招标项目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南环路28号(新华路与南环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