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龙区观湖佳苑小区一期(公共租赁房)工程红线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工程);采购编号:施工标段SLZC2017-09-51-G30监理标段SLZC2017-11-68-F15
2.2、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包含小区红线内道路、桥梁、河沟治理、围墙护坡、硬绿化等基础设施;其中河沟整治289.5米及相关设施;围墙(含护坡)316米及相关设施;以及停车位、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不含燃气工程);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施工标段约778万元,监理标段约11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园林绿化相关内容)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无在建工程。
3.1.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
3.1.5、项目部主要人员应具备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上述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并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页面)
3.1.6、投标人应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合同价在8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1 个(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7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1.8、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9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0、“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安全员、质检(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标准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2016年1月~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委托代理人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现场网上查询并留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
3、上述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其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另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身份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2.3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查询页面、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网上查询截图及社保(需提供网页查询页面,如网站无法查询时,需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2016年1月份起近12个月(2016年1月-2016年12月)的缴纳证明)。
3.2.6提供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根据豫检会[2015]7号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2.7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2.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2013、2014、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9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2.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监理工程师,前述本单位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②社保部门出具的近12个月(2016年1月~2016年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2、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证书、五大员证书及身份证、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授权委托人、项目监理工程师自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现场网上查询并留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明细)。
3、上述证件除营业执照、资质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其他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时核对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留原件,另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法人身份证、项目监理工程师身份证、项目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壹份。
4.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12 月 4 日至2017年 12 月 8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
4.3招标文件售价及缴费方式:招标文件人民币500/份,图纸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崔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79301
地 址: 平顶山市石龙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益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58713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火车站西侧良基地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