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畜牧局关于“郏县2017年种养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郏县2017年种养一体化(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郏县畜牧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编号:JZC2017-124Ag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郏县堂街镇岔河村,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主要内容为建设堆粪厂及改造修建雨污管网等;第二标段主要内容为购买青饲料收获机1台,TMR搅拌机1台和撒料车2台;项目总投资额约为85万元。
2.3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发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第二标段:设备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1.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3.1.6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质检员)、资料员和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7提供近三年真实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8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五大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由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注册的查询页面;③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17年01月至09月份的可查询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证明、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养老保险查询页面截图,招标人保留随时查询资料真实性的权利)。
3.1.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核实其真实性,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0投标人须提供建设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件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有效期内。
注: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不到的证件可提供原件。
3.2第二标段: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3 提供2017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缴纳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企业网银缴纳,打印企业网银缴纳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4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无须提供本项内容);
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2.6持有企业注册地县或市级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有效期内);
3.2.7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或法律后果,包含上报主管部门(此内容须提供书面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两个标段还应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3.3须提供自本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各页面截图,如有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弄虚作假等的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出售文件须知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2月01日23时59分。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7日00时00分整至2017年12月01日23时59分。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投标保证金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 3010 1201 0093 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5)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郏县畜牧局
地址:郏县复兴路中段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409307862
代理机构:河南省景顺招标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平顶山市湛河区轻工路与开源路交叉口东北角建工·景苑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5-2190007 13507623603
日期: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