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宝州路、电业公园及人民路东段机非隔离带景观绿化工程BG174634,BG17635

发布时间: 2017-11-23 16:39:04 发稿人:本站编辑信息来源:宝丰县公共资源

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宝丰县宝州路、电业公园及人民路东段机非隔离带景观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宝丰县宝州路、电业公园及人民路东段机非隔离带景观绿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采购编号:BFZC2017-BG-136(施工),BFZC2017-CG-86(监理)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3建设内容及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7255万元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施工及监理标段)

1.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涵盖的全部范围

1.6工期及监理服务期: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施工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1.2投标人营业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同时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1.4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可验证的近3年以来(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2.1.5投标人须有近3年(201410月份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施工经验,提供单项合同额6000万(含)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证明1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合同需要提供备案表或备案章)。

2.1.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有近3年(201410月份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施工经验,提供单项合同额2500万(含)以上景观绿化工程项目业绩证明1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且中标信息可网上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备案证明材料)。

2.1.7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证书可网上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2.1.8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拟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和材料员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5月至201710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须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同时提供社保缴费专用票据(或有效的社保缴费电子凭证)。

2.1.9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职务犯罪预防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

2.1.10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1.11投标的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经理,其他人员一概不予受理。

2.1.12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须按照如下顺序及内容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壹套,须对材料作出相应标识同时保证材料清晰可辨: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1.13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企业无不良记录行为,如若中标将完全保证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并愿意承担因我方责任或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保证拟任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经由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等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相关行政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2.1.1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

2.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应为国内独立法人单位,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3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2.4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2.2.5投标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是该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5月至201710月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2.2.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2.2.7投标的人被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其他人员一概不予受理。

2.2.8根据平预防办【20101号文规定,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查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人须按照如下顺序及内容另行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壹套,须对材料作出相应标识同时保证材料清晰可辨: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经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委托代理人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2.2.9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我方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企业无不良记录行为,如若中标将完全保证施工进度及工程监理质量并愿意承担因我方责任或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保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经由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相关行政监督或行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2.2.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报名时须携带:

施工标段: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具体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考证;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含专职安全员安考证;以上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及五大员)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相关材料;无行贿查询及无行贿查询资料;第2条要求的相关网页截图及相关承诺书)供查验且留加盖盖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先后顺序胶装成册(拟任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到达报名现场,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监理标段: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2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具体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相关材料;无行贿查询资料;第2条要求的相关网页截图及相关承诺书)供查验且留加盖盖章的复印件两套并按先后顺序胶装成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到达报名现场,否则其投标将不予受理。)

4、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报名时间:20171124日至20171130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

4.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1124日至20171130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3: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 )

4.3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4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纸质,售后不退,不以电子版文档出售。

4.5招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1214日下午1330整;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宝丰县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宝丰县)》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宝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宝丰县西环路南段

联 系 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375-65232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福佑路东段新城铭座616/618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375-2193699 1390375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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