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职业教育培训创业中心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二次)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宝丰县职业教育培训创业中心PPP项目已由宝丰县人民政府以宝政文【2017】175号批准实施,项目授权主体为宝丰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项目已于2017年8月20日发布第一次资格预审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单位不足3家,现发布二次资格预审公告,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宝丰县职业教育培训创业中心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BFPPP2017-04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为47000万元,本次新征校舍建设用地154830.76 平方米(约折合232亩,其中195亩为宝丰县水泥厂旧址已征用土地,其余为道路用地)。项目建成后,租赁东侧基本农田74690平方米(约折合112亩)土地,作为农业技术试验、农业机械实习用地。两项用地合计为229520.76平方米(约折合344亩)。建设内容包含教室、图书楼、实验室及附属用房、体育设施、校行政用房、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它附属用房等。
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为:职高学生教学生活区:总建筑面积55286.44平方米;创业培训与公共实训区:总建筑面积36386.48平方米;综合办公区:总建筑面积15068.88平方米;体育设施:配套附属设施:400环形跑道足球场10000平方米、5个标准篮球场28*15m*7、3个室外乒乓球台等; 配套附属设施:图书楼、校区道路、绿地、围墙、给排水设施、供配电设施、供气设施、通信及信息化设施、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 ;农业技术培训基地:项目建成后,租赁东侧基本农田112亩,作为农业技术培训试验用地。主要包括试验田、新品种繁育基地等。
2.5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13年。
3.2投资概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00万元,拟由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共同出资完成建设。项目资本金为9400.00 万元(占总投资的20%);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所占资本金比例分别为5%、95%,其中资本金的5%(470.00万元)由政府方出资,资本金的95%(8930.00 万元)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其余部分37600.00 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融资筹措。
3.3项目地点:宝丰县内。
3.4运作模式:本项目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
3.5其他采购需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是依法成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2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
4.3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条件:
4.3.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2财务要求:申请人最近连续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它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3.3信誉要求:申请人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禁止进入河南省工程建设市场或河南省政府采购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
4.3.4业绩要求: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ppp项目或投融资建设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
4.3.5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4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6. 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6.2如有外方社会资本方的,对本国社会资本的优惠措施及幅度: 无 ;
6.3外方社会资本采购我国生产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及规定 。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请申请人于2017年 11 月 9 日至2017年 11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详细地址)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7.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申请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另外提交完善的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社保查询明细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核对后退还。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需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5日10时30分。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 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城为民路18号)。
8.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0. 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宝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5-6233330
地 址:宝丰县迎宾大道西段
采购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371-87520522 18039299030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民生东街与正光路王鼎国贸大厦A座1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