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叶县商业街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叶县商业街升级改造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县九龙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外立面部分的现状测量设计、施工及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叶县商业街升级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YZC2017-GB-257
2.3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叶县县城中心,西起昆阳大道与商业街交汇处东侧,东至叶公大道与商业街交汇处西侧,叶县商业街升级改造工程(外立面部分)建筑面积约283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叶县商业街升级改造项目外立面部分的现状测量设计和施工。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外立面部分的现状测量设计和施工总投资约770万元。
2.5标段划分:一标段:现状测量设计和施工;二标段:监理服务。
2.6招标范围:一标段为本项目外立面部分的现状测量设计和施工总承包,二标段为本项目的路面和外立面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2.7招标内容:
(1)现状测量设计内容:叶县商业街外立面部分现状测量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服务等。
(2)施工内容:施工图设计范围包括的所有内容。
(3)监理内容:项目前期和施工、保修阶段的监理及相关服务。
(4)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8 质量要求:合格。
3.1第一标段(本项目外立面部分的现状测量设计和施工总承包):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等级和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应具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且无在建项目(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共同亲笔签署的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提供查询网页);
3.1.4投标人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和类似设计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1.5拟派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且有有效的岗位证书(网上可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页面);
3.1.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满足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2017年3月份以来连续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1.7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联合体投标,需要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1.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页面截图;
3.1.9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1.10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3.1.11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能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3.1.12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3.2第二标段(本项目的监理服务):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报名期间、投标过程中及监理过程中不得更换;
3.2.4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2017年3月份以来连续半年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可查询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页面及查询途径,若系统故障则须提供社保单位出具的证明;
3.2.5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监理过一项单项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类似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6提供企业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企业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2.8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证明;
3.2.9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0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
说明:根据豫建〔2016〕38号文规定,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网上查询页面。实行外省进豫建筑企业统一登记制度,外省建筑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在豫人员信息。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0:00整至 2017年11月14日23:59整。
4.2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网址:http://ggzy.pds.gov.cn/)“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8日0:00整至 2017年11月14日23:59整。
(2)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3)缴费方式:转账或电汇支付招标文件费到指定账户。
支付账户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已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库中录入的账户(基本户或一般户均可,不支持结算卡支付)
(4)汇入账户和帐号(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全称: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013301012010093076
开户银行:平顶山银行行政中心支行
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转账成功后,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将招标文件费成功绑定至所投项目和标段,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图纸、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597.jhtml
注:考虑到人为操作和跨行转账时间延误等因素,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的截止时间为开始报名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后两天,请投标人尽早进行招标文件费绑定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日10:00整(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叶县九龙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祝先生 电 话:0375-6117966
联系地址:叶县新文化路西段路南
招标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与凌云路交叉口云顶灯饰城南门北一排东50米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375-2335789转802 15938985516